在自駕汽車出行的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很多不同的情況,因為他們選擇的是租一輛車的方式,所以這是一個涉及責任承擔問題。在某些情況下,這些損失由公司承擔,但也有一些情況則需要我們自己負責,今天我們就來看北京汽車租賃公司需要汽車租賃人承擔的幾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未經本公司同意,將租賃給其他人,并在此期間發生了交通事故。 第二種情形,原來在汽車租賃合同規定的車輛只能在一定范圍內使用,但用戶已經超出了使用汽車租賃的范圍,并剛好出現了意外狀況。 第三種情形,在汽車租賃的過程中因人為原因造成了汽車故障,而汽車租賃用戶在沒有告知汽車租賃公司的情況下自行更換車輛的部件。不僅這其中的維修費用需要自己承擔,汽車租賃企業還會要求用戶另外支付損失費。 第四種情形,在駕駛過程中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違規行為,導致罰款,如扣,還需要租一輛車來承擔責任。 第五種情形,在停車的時候不選擇正規的場所,由此造成了車輛被盜或是損傷的情況,用戶也需要承擔所有的損失。 而不管是由于個人原因還是客觀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我們都應在第一時間聯系交通部門和汽車租賃公司,同時公司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與保險公司取得了聯系。因為如果不經過24小時報案,保險公司不為用戶申請賠償。為明確責任義務,汽車用戶對事故,事故易于處理后保護現場。 在五種情形的面前實際上是我們經常遇到的,但有時用戶會持有一種運氣,以為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但北京汽車租賃公司提醒大家,出于自己的利益,在汽車租賃應盡量避免這些情況的出現。